明年起 社区登记失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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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3:03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昨日,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调整失业登记办法:明年1月起,失业人员可就近到所在社区登记失业情况,登记期限也由过去的每月2天,调整为10天。 据了解,福州共有2.4万多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以往的发放办法:每个月的10日—11日(遇双休日顺延)各区劳动服务站登记求职人员聚集,排队时间长,给市民造成极大不便。
新办法规定,凡户口归属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持福州市劳动服务公司核发的失业证,即日起至2005年12月15日之前,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归属确认手续,户口所在地未建立社区的,到户口所属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 今后,凡首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新增失业人员,应于当月10日—11日(遇双休日顺延)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级失业保险金发放窗口,办理领取银行存折手续。 据悉,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了归属确认手续和领取了存折后,从2006年1月起,于每月20日—30日到所属社区进行签到登记求职,没有社区的,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一旦办理了签到登记求职手续,次月的失业保险金将直接汇入个人账户;未进行签到登记求职的,视同已就业,将暂停发放保险金。 据介绍,各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将积极入户调查,及时发现、报告冒领骗取失业保险金现象。福州市社会与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冒领行为,将按《失业保险条例》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