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预防保健站副站长因迟报疫情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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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4:50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成都12月1日电(李王 郭燕)发现传染疾病不及时上报,导致疫情扩散。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处幸享菊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今年5月1日和2日,时任泸县云龙镇预防保健站副站长的幸享菊,陆续接到上坪门诊部、茅坝门诊部以及1个村卫生站上报有4例流行性腮腺炎病例的报告,未能在24小时内向泸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直至5月8日上午,幸享菊才将手工填写的报表送到泸县疾病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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