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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险”能否买来忠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6:24 大众网-齐鲁晚报

  公司出纳卷款潜逃了;会计做假账套取公司巨额资金逃跑了;签订的外派劳务人员合同,还没有履约就找不到人了……发生这样的情况,对公司经营者来说将是巨大的打击,这家企业有可能因此面临财务危机甚至破产。日前,某保险公司在长春市场上推出了雇员忠诚担保险。据这家保险公司介绍,这一险种的保险责任为:如果被保险人因所雇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欺骗和不诚实行为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据了解,该险种最高可以为每位企业员工投保10万元保额,保险费率为1%。也就是说,如果该企业为其10名员工投保忠诚险,每人保10万元,那么就需要交纳保费10万元×10×1%=1万元,保障期限为一年。

  据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自该险种在长春问世以来,来办理投保的企业并不多。业内人士分析,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在欧美国家,几乎每家公司都为自己关键职位的员工投保忠诚险,以确保公司利益不会因员工“背叛”而受到损害。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寅苏教授认为,企业为员工投保雇员忠诚险,并不能绝对确保员工的忠诚。企业要想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不忠诚行为,重点还是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和企业制度的规范。

  “保险公司能推出这样的险种,对于企业主来说是件好事,但在具体的投保和理赔运作中可能会有不少问题。”长春某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王兆丰表示,从长远来看,雇员忠诚险在长春应该会有市场。但是,对于员工忠诚和不忠诚、因不忠诚造成的损失额多少,一般都是难以界定的,因此企业在索赔时恐怕会遇到很多困难。

  据新华社长春12月1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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