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超不过2000元 妇女生育保险标准盼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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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6:5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妇女现在生个孩子一般要花费六七千元,而生育保险最高补偿不超过两千元。”由于生育保险失去了它应有的保障功能,魅力大减。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从昨天起施行。昨天上午,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宁召开由省妇联、劳动厅、总工会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会上,省劳动厅领导介绍,目前全国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只占应参保人数的33%,生育保险制度推进较为缓慢。他分析,
省总工会的代表则认为,我省职工生育保险的现行政策一直沿用1999年颁布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妇女生育成本的提高,现行标准明显偏低。就我省而言,现在生个孩子一般要六七千元,而根据现行规定其最高补偿却不超过两千元。(于丹丹王国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