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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总价值达15万元 互助8个祸害罪有应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1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日前在威远镇街头召开宣判大会,公开宣判了一起抢劫、盗窃罪案件,对被告人曹应太等8人分别判处4年至2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5000元罚金,对其中6名被告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4年。

  2003年6月2日23时许,被告人曹应太伙同他人乘车至平安县,将一个体出租车骗到平安县自来水公司门口,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劫得手机1部、现金一百多元,并持刀刺伤
被害人。后又将被害人捆绑塞进汽车后备箱,将出租车开到西宁市朝阳附近丢弃。同年9月17日至2004年12月,被告人曹应太、巢世海、祁志顺、曹福元、路生德、张明福、王正贵、王明森先后伙同他人到西宁市、大通县、门源县、湟源县、平安县、互助县等地盗窃作案四十余起,涉案总价值达15万元。

  互助县法院在审理时,严格按照省法院《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意见》 ,依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分别对他们依法判决。(作者:初春 贺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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