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有开发商拟向购房者追缴所谓成本“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19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2月1日讯(记者刘玉波)部分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将“解冻”获准恢复建设,但这些违法项目最终“转正”的前提是,必须补交上有关费用。手续要完善,费用要补缴,最终会由谁来买单,会不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野楼盘”善后处置意见出台后,这再次成为焦点。

  今天下午,酝酿已久的《关于对旧村(居)改造在建违规违法工程进行处理的意见》
终于出台。但是,一个必须值得注意的政策细节是,对违规违法工程的处理方面,市政府的《意见》中有如下条款:“经批准可恢复建设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限期内完善审批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这就意味着,有些“野楼盘”侥幸“转正”时,违法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补足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等“欠账”,“该交的一个也不会少”。但一个可以看得见的问题是,这部分“迟到”费用事实上真正会由谁来交?会不会最终转嫁到购房者尤其是已经入住的购房者身上呢?从目前的迹象看,部分购房者显然要“连带”受罚,替建设单位买单。

  今天傍晚,记者接触到的数个开发商就表示,补缴相关费用后,开发成本势必要大幅提高,“已经卖出的,肯定得向购房者追收差价;尚未卖出的房子,自然要提价。”

  如果购房者拒缴所谓“差价”怎么办?

  记者注意到,在数位开发商看来,这“根本不用担心”,因为房产证是他们的“杀手锏”——“不交差价,谁给你房产证!”北部某旧村改造项目的销售代理商甚至公开表示,向业主加收的幅度为每平方米500元至600元。有业内人士甚至匡算说,如果算上差价,不少旧村改造房原有的最明显也最有吸引力的价格优势将不复存在,一些购房者最后将很“受伤”。但也有政策分析人士认为,购房者本来就是利益受损的一方,不用对开发商妥协,要敢于说不。实在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律,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