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市两年内给流浪儿安“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24 北方晨报 | |||||||||
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会议昨日在盘锦召开,会上提出 本报讯 首席记者任传运报道 两年之内,辽宁省力争要实现在每个城市内都要建立一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这是昨日在盘锦召开的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 据了解,流浪儿童在乞讨人员中占有较大的比例( 占10%左右),是弱势群体当
会议上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点来抓,要加快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步伐,针对流浪儿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各地还要积极探索流浪儿童救助、教育、安置的新路子,切实维护其正常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发展权。除保证流浪儿童的衣、食、住、医等基本生存条件外,还要针对他们的特殊需求,进行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文化教育、安全保护、技能培训、规范管理等服务,使他们像正常的孩子一样得到关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