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14个市两年内给流浪儿安“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24 北方晨报

  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会议昨日在盘锦召开,会上提出

  本报讯 首席记者任传运报道 两年之内,辽宁省力争要实现在每个城市内都要建立一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这是昨日在盘锦召开的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

  据了解,流浪儿童在乞讨人员中占有较大的比例( 占10%左右),是弱势群体当
中的最弱势群体,由于流浪儿童的甄别能力比较差,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做些违法的事情,甚至自己受到伤害,影响了流浪儿童的健康成长。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工作也引起了各级民政部门的重视,各级民政部门都加大了投入,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改扩建儿童救助中心8所,千方百计帮助流浪儿童寻找父母和家庭,配合有关部门维护流浪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加强了对流浪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

  会议上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点来抓,要加快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步伐,针对流浪儿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各地还要积极探索流浪儿童救助、教育、安置的新路子,切实维护其正常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发展权。除保证流浪儿童的衣、食、住、医等基本生存条件外,还要针对他们的特殊需求,进行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文化教育、安全保护、技能培训、规范管理等服务,使他们像正常的孩子一样得到关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