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正式试行 普通住宅物业收费分三等(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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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40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网讯 《温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昨天开始施行。 该《办法》与2003年6月份开始施行的《温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最大不同,是将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划分为3个等级,并明确各等级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见附表),市民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照质量标准和服务内容的不同,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金额。而老《办法》的收费标准,是实行政府定价。(刘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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