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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工商业水电气价格将从明年起实行并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45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为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工商业水电气价格将从明年起实行并轨。

  《通知》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商业服务业用水价格(桑拿、洗车、建筑等特种行业除外)改按工业用水价格执行;商业服务业用的天然气、管道煤气、管道液化气、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改按工业用气类价格执行;取消商业照明类用电价格,改按其它照明类用
电价格执行,对列入省规划和重点扶持的大型中高级批发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大型配送中心照明用电,按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执行。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目前服务业的水电气价格普遍比工业的要高,所以该政策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服务业企业的负担,能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比如在南京,服务业水价是3.2元/吨,而工业用水价格则是2.6元/吨,改按工业用水价格执行后,服务业每吨水可省0.6元。(贺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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