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公布地震灾情救助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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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45 汉网 | |||||||||
(记者李俊 通讯员周钢)经有关部门仔细核查,全市受江西地震影响造成的灾情基本核清。昨日,市民政局公布受灾户救助标准。 目前全市农村共有231间房屋受到一般性损伤,21间房屋严重受损,受灾损失约100万元。其中,受损最严重的是江夏区法泗镇新墩村,有100多户居民房屋出现裂痕。
经技术人员测定,21间受损严重的房屋为危房,不能继续使用。市、区政府将对农户重建新房给予1000-4000元救助;对一般性损伤的房屋每户给予300-1200元救助。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要确保受灾群众的房屋重建和修复,在明年春节前夕全部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