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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禁止下达交通罚款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48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下达扣驾照数量、罚款指标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从2006年1月1日起,甘肃将正式实施《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有了标准可依,处罚违章的随意性将被杜绝。

  日前经甘肃省人大审议通过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明确指出:禁止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
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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