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房管员私吞34万领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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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49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新疆一房管员李如年在3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私吞34万元房款,日前他已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今年52岁的李如年是新疆财经学院房管员,从2001年到2004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假收据,私自截流、侵吞11名职工的购房款34万多元,这些职工的钱没有交到房产管理局,但李如年却从房产管理局为这些职工办出了11张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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