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责任保护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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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8:0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12月1日讯(记者 许欣)针对五指山市第一小学发生的学生踩踏事故,省教育厅近日发出安全通报,要求各中小学校立即行动,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共创平安校园。 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小学校对学校楼道、楼梯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并根据不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放学、上操楼梯间安全制度和停电应急预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期间,要做到每一层楼的楼梯间等事故易发部位,都有教师负责保护和管理学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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