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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责任保护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8:0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2月1日讯(记者 许欣)针对五指山市第一小学发生的学生踩踏事故,省教育厅近日发出安全通报,要求各中小学校立即行动,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共创平安校园。

  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小学校对学校楼道、楼梯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并根据不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放学、上操楼梯间安全制度和停电应急预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期间,要做到每一层楼的楼梯间等事故易发部位,都有教师负责保护和管理学生,在
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学校领导必须尽快赶到现场进行疏导。对楼梯通道不能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强和建设新的通道。与此同时,各中小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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