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里结识“落难”女子 好心帮助却被敲诈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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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8:32 新文化报 | |||||||||
本报通化讯(记者 卢红) 江西某集团业务主办雷某遭遇了“农夫与蛇”的故事。他在梅河口市办理业务期间,两次好心帮助妇女郭某,没想到郭某反将他敲诈。 据了解,11月22日中午,雷某在梅河口市站前一网吧内上网,认识了邻座的中年妇女郭某。郭某告诉他自己是从四平乘车到梅河口的,钱包和行李都丢了,雷某不但帮忙给她交了宾馆的房费和回家的路费,还请郭某吃了晚饭,并告诉郭某他是搞粮食生意的,以后有
23日晚,郭某如约出现在雷某面前,两人吃过晚饭后,郭某再次请求雷某给她开个房间,无奈,雷某只好在一家个体旅店为其开了一个单间。郭某让雷某留下,但被雷某拒绝。就当雷某走出旅店时,被几个陌生男子强行推上一辆面包车。雷某这时发现自己好心帮助的郭某也在车上,车上另外三名男子一口咬定雷某与郭某有不正当关系,要求其赔偿,并对他殴打恐吓。 “敢调戏我老婆!拿3万元钱你就没事,否则我就地将你活埋……”一名男子将雷某身上的200多元现金翻走,开出了价码。雷某为了保命,满口答应。24日中午,雷某联系上自己的业务伙伴,让其往自己的银行卡里汇了3500元人民币,郭某等人拿到现金后,将已经限制人身自由18个小时的雷某扔在杏岭乡的村道上逃跑。 11月24日16时许,雷某来到梅河口市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报案。29日凌晨1时许,在辉南县警方的配合下,办案民警确定郭某正在辉南县一网吧内上网。办案民警立即出动,将郭某抓获。根据郭某的交代,另外三名嫌犯也在柳河县落网。 据警方介绍,郭某现年30岁,离异。而犯罪嫌疑人谷某、杨某和李某均因犯罪曾判过刑。郭某在梅河口市站前一网吧偶遇雷某。得知雷某是做粮食生意的,又不是本地人,便想在他身上捞一笔。23日郭某返回柳河后,与其他三人合谋敲诈。(新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