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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奇迹”本不该是中国义务教育的奇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8:4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安徽铜陵,一个仅有70万人口的小城,却是中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人间天堂”。原来,在这个城市,“学校没有好坏之分,只有远近之别”;在这个城市,盛行于全国的“择校风”已经风平浪静。不久前,国务院有关领导曾就“铜陵推行教育均衡、消除择校风”作出批示,对“铜陵奇迹”给予充分肯定,要求认真调研总结经验。(12月1日《南方周末》)

  默默无闻的铜陵,积十年之功,创造了一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范例。那么,创造“铜陵奇迹”的成功经验到底是什么呢?对此,“铜陵奇迹”的见证人和推动者,当地分管普教长达12年的教委前副主任汪其惠给出了答案,“我们只不过是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照做了而已”。

  原来,创造“铜陵奇迹”的最大成功经验,竟是“遵规守法”。这是怎样的令人哭笑不得却又发人深省。还是来看看“铜陵经验”是如何运作的吧。什么“取消了小学及初中重点学校,同时也取消了初中升学考试”;什么“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定向切块、扶持弱校”,这些内容都是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规定,这样的操作都是多年来被念得令人麻木的“老经”了。可是,就是因为法律规定遵守得好,落实到位,可怕的“择校风”就真的刮不起来了,当地的义务教育就真的实现均衡发展了。

  我真的不敢想象,当我们的教育把一个合乎基本法律制度的实践模式视为“成功范例”,这样的“榜样价值”难道不是意味着其他“普适性”的运作模式正在被麻木认同吗?笔者认为,铜陵作为义务教育公平的“人间天堂”,它所起的功能更应该归于“警示效应”。

  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谈松华曾说,“要实现教育的均衡化,政府的作用是最重要的”。现在,一位铜陵的教育界人士对此认为,“根本在于政府要有公心”。所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出现靠“遵规守法”制造出来的“铜陵奇迹”这样的“黑色幽默”,让我不禁在想,到底谁在漠视教育公平?到底谁在漠视法律?

  现在,铜陵的孩子是幸福的,他们幼小的心灵不用受到“择校风”、“择校费”的无情侵袭。而这样的幸福,按照公道人心,按照法律制度,都应该是全中国的孩子共同拥有的。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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