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宅质量明年分户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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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8:4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记者12月 1日从北京市建委获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自明年1月 1日起实施,北京将对住宅工程质量实行分户验收。按照新的质量验收办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孙晓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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