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山实施航行交规确保水域安全畅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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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8:5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周正宝 王成爱 张春华)就像马路上行走要遵循交规一样,在洋山深水港海域“行走”,也将有规有矩。 上海海事局昨天透露,交通部已决定自 12月 1日起,正式实施《上海洋山港区及其附近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其制定的“规矩”包括:国际航行船舶, 5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液化气船,客船,主机额功功率 750千瓦及以上拖轮, 1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拖轮船队, 1000总吨及以上的其他国内航行船舶,应当在每日 16时之前,将次日船舶进出港区、移泊或通过东海大桥的计划,按照规定格式书面向主管机关报告。 为确保洋山水域的安全畅通,上海海事局为洋山水域配备了海上交通管制系统 VTS,增加了洋山水域海事巡逻艇的吨位和数量,定期使用直升飞机对洋山海域进行执法巡逻。 相关专题:洋山深水港即将开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