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会议明年1月16日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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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00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昨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会议决定,2006年1月16日在南京召开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明年3月1日实施。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批准了《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南京市档案条例
作者:刘颖/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