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 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吸取教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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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15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1日讯今天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召开了全国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发生爆炸造成松花江水污染的情况,充分肯定了我省在事件中所采取的有力措施。 会议强调,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时期,形势十分严峻,所以,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环境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吸取教训,提高应对重特大环境
会议要求,要立即开展对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对违反环保法规的生产经营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省环保局和哈尔滨市环保局今天发布通告,截至今天16时,松花江四方台水源地监测断面及取水口硝基苯浓度持续低于国家标准,苯未检出。取水口水质稳定,符合取水要求。 目前,松花江污染带长约150公里,较高浓度污染带长约75公里。污染带前锋位于通河县乌鸦泡镇附近。污染带尾部在巴彦港附近。污染带高峰出现在木兰摆渡断面附近,该断面今日4时形成峰值时,硝基苯超标27.47倍。污染带前锋预计于12月3日2时到达达连河镇饮用水取水口,12月6日中午12时左右到达佳木斯市大来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