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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能否“改商”全看房产证所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20 金羊网-新快报

  市规划局昨公布《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新快报讯(记者廖颖谊)“‘住改商’禁令一推行,我们近300户的生计也成问题了。”昨日,天河南六运小区的业主代表们面对面向潘安恳切地请求,希望能从保护该地区原有的特色的考虑出发,让该处的商铺得以经营下去。而昨日规划部门公布的关于贯彻实施《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是否可以继续用做商铺全看房产证上原来所
审批的用途。

  “说是可以延期经营到明年年底,但到了明年年底我们又怎么办呢?”一位年约50岁的女业主在现场激动地说,在该小区一楼居住的居民,不少人一家子的生活都全靠门面店铺的小生意来维持。“我和媳妇都有慢性病,孙子又还在上学,之前不让开店的那段时间,我们家小孩连读书都成问题。”说到此处,那位阿姨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对于上述请求,潘安在表示理解的同时提到,对于天河南小区的“住改商”问题的处理,关键是要看规划中的房屋使用功能是什么,如果以前房产证上面定性为房屋,那么长时间以来的“住改商”均属违法,现在自然要纠正过来;但如果原来房产证上定性为商铺,那么今后仍然可以保留。而允许经营至明年年底的相关政策,就是为了给居民一个缓冲期。潘安同时解释到,禁止“住改商”同时是出于对更多的住在小区内的居民的居住环境考虑,而原来批准永商的商铺可在今后转变成小区的配套商铺。

  针对“住改商”问题,市规划局于昨日公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意见。里面明确了规划部门在“住改商”中的职权及相关处理方法。规定了对于已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用途的将依法作违法建设处理。而虽然处理意见中仍然以“房屋出租人(所有权人)拟不按照房屋规划用途出租或自用的,或者房屋承租人将改变房屋规划用途使用的,必须报原审批城市规划部门批准”。这一条保留了“住改商”的审批,但据了解,现在的“住改商”民宅大多不符合相关的审批条件。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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