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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次叫停7家逾期未完成环保治理任务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1:07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12月2日电(记者王炤坤、王昭)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局获悉,山西省首次对逾期未完成环保限期治理任务的7家企业采取停产、强制治理的行政措施。

  作为能源重化工基地,山西受高污染产业结构的长期影响,环境污染问题相当突出,而大量小炼焦、小炼铁、小水泥等“五小”企业和一些低水平、高耗能、高污染的工业企业,更是加重环境污染的“罪魁”。

  据山西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介绍,此次采取强制措施的重点是群众投诉后两年内仍未解决的问题,以及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已责令制订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间、并且挂牌督办的企业。这些企业主要存在着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转、私自启动污染大且工艺落后的生产项目等问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先后对103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三批环保限期治理决定,现在限期治理期限已过,但文水县水泥厂等7家企业污染问题仍没有解决,严重影响了当地环境质量的改善,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责令文水县水泥厂、交城云磨山水泥有限公司、柳林青龙水泥厂、柳林吕梁三川水泥有限公司、大同市云中冶金工业公司、翼城县浍泉铁厂、介休环宇碳素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停产,并由吕梁、大同、临汾、晋中市人民政府依法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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