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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首起艾滋病感染维权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1:13 宁夏日报
宁夏首起艾滋病感染维权案(图)

宁夏首起艾滋病感染维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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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王小梅)本报去年3月30日报道的宁夏首起艾滋病感染维权案件,近日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维持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25日作出的不予受理的决定。我区这2名艾滋病感染者的代理律师史继明表示,国家应该依法保障被动感染艾滋病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他将于近日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王燕(化名)是我区的一位普通的生意人,2000年5月10日14时许,王燕在呼和浩特市
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后,被送往内蒙古清河县医院进行救治,2天后,王燕出院返回家中疗养。不久,王燕就因丙肝又住进了原籍所在地的医院进行治疗。

  后来,也就是王燕发生

交通事故后2年,内蒙古清水河县医院被查实存在非法采供血行为,并经有关部门查实,清水河县医院被采血者中有
艾滋病
患者,当地有关部门立即对该院用血档案进行排查,并和我区疾病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半个月后,王燕被找到。2003年12月26日,我区疾病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王燕夫妇的HIV抗体检测确认为阳性。

  言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史继明了解到王燕夫妇的遭遇后,决定为王燕夫妇提供法律援助。史律师先是向王燕夫妻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内蒙古清水河县医院、清水河县卫生局,赔偿原告王燕夫妻各项损失共计240万元。去年7月,经过史继明律师多方奔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决定予以立案。

  当案件迟迟没有进展的时候,今年1月28日,因玩忽职守致使11名患者因输血感染艾滋

病毒,2名感染艾滋病毒患者的配偶二次性传播感染艾滋病毒,内蒙古清水河县卫生局局长、副局长被清水河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据了解,这是我国首个因非法采供血而获罪的案例。

  罪魁祸首的相关行政官员已获罪,作为受害人的王燕的案件却一直没有音讯,直到今年7月25日,王燕的代理律师史继明才收到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特快专递,该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定:原告王燕诉被告内蒙古清水河县医院,清水河县卫生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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