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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宝:优先发展水电是必须坚持的能源发展方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1:51 中国三峡工程报

  张国宝:优先发展水电是

  必须坚持的能源发展方针

  本报据新华社消息 “从我国能源资源特点来看,优先发展水电是必须坚持的能源发展方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11月25日在北京表示。

  张国宝在全国水力资源复查成果发布会上说,我国人均化石能源资源较少,特别是探明的油气资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按水力资源经济可开发年发电量重复使用100年计算,水力资源占我国常规能源剩余可采储量的40%左右。

  “在做好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前提下,开发和利用好我国丰富的水力资源、加快水电开发步伐,是满足我国能源增长需要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张国宝认为。

  我国水电开发利用程度还很低。去年水电装机容量1.05亿千瓦,开发程度仅19%。初步规划,到2010年,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8亿千瓦,开发程度达到33%;到2020年,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亿千瓦,开发程度为55%,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水电建设是涉及能源、国土、水利、环保、移民和社会发展等诸多方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张国宝要求,必须坚持“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方针,高度重视水电建设的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努力把水电工程建设成为生态工程和富民工程,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这次水力资源复查,基本查清了我国可能开发的水力资源及其分布、经济可开发量和开发情况。全国水力资源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为5.4亿千瓦,与上次普查相比,增加了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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