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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举办《公司法》《证券法》知识讲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1:51 中国三峡工程报

  长江电力举办《公司法》《证券法》知识讲座

  本报讯(记者 王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让员工尽快学习、理解、掌握“两法”,11月26日,长江电力举办了《公司法》、《证券法》培训专家讲座。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冯鹤年受邀就“两法”修订的政策背景、重要条款,特别是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讲解。

  长江电力董事长李永安、监事会主席杨亚等董事、监事,公司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及控股股东三峡总公司的相关部门领导及员工参加了讲座。

  长江电力监事、总经济师毕为民主持讲座,并代表公司就进一步加强“两法”的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全体员工要深刻认识到“两法”对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员工。第二,要抓紧对法律条文的研究,尽快提出修订公司有关制度的建议,条件成熟时,要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基础。第三,要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与公司经营层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对董事、监事的服务工作,及时传递信息,为其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第四,要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长江电力的信息披露所需资料来源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许多层面,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要保证信息披露基础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第五,“两法”对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会计处理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要加强研究,遵照执行。“诚信经营、规范治理、信息透明、业绩优良”是长江电力不变的宗旨,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实现“创一流目标”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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