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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设立两百万元奖励举报非法烟花爆竹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1:52 新闻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龚星 通讯员 周美良) 年关岁末,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购买、燃放高峰即将来临。昨天,本市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烟花爆竹行为,今年上海市政府继续设立200万元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奖励基金,并设立举报电话62322110。

  2005年春节前后,本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查严处,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达3.8万余箱,价
值760万余元,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的处罚高达54万余元、拘留25人,吊销《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7张,有效打击了烟花爆竹的非法活动。

  除《条例》规定的禁放场所和区域外,2006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禁放路段为南京东路、南京西路、淮海中路、四川北路、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新华路、乍浦路(以上均为全线)和西藏中路(淮海中路至北京东路段)、黄河路(北京西路至南京西路段)、长寿路(武宁路至江宁路段);禁放区域为豫园商城地区、人民广场地区、徐家汇广场地区、静安寺地区、铁路上海站地区(东至大统路,南至天目西路,西至恒丰路,北至铁路线)、小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东至浦东南路泰东路,南至东昌路,西面、北面至黄浦江)、外高桥保税区和延中绿地、太平桥绿地、虹桥绿地等大型公共绿地以及各区县确定的禁放区域。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以外区域的临时燃放时段为2006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2日(年初五)的每日20时至次日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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