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制定防止哈尔滨停水事件在苏重演的措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2:3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在全省各地市“十一五”相关规划中,保障群众饮水安全都是重中之重,各市都制定了防止“哈尔滨停水”事件在江苏重演的具体措施。据介绍,措施包括“扩建”和“治污”两类。 南京的办法是“多建”。龙潭、汤山等东部地区供水项目正在推进;市自来水总公司北河口新厂30万立方米/日扩建工程等项目正在进行;截至目前,南京市已新建、改建市区
除了扩张式的措施外,“治理排污”是江苏保障饮水安全的又一法宝。记者了解到,无锡市对重点污染企业将实行“一厂一档”管理模式,全市60家市属以上规模企业,都建立了独立制档案,包括企业排污申报资料等26项指标内容。无锡相关部门介绍说,档案建立后,除了方便监察外,更重要的是便于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置,一旦遇到污染事故,根据档案可以很方便地查知其产品原辅材料,很快就可以对症下药。在连云港,已经有21家靠近水源的排污企业被强令整改或强制搬迁,盐城市上报的“碧水”和“洁净”两大工程方案中提到,对重点河流和城乡饮用水源的保护是首要任务。(李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