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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次口角后怀恨在心 高中生花钱雇打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3:20 东北新闻网

  松原市某高中一年级学生小亮(化名)与邻班同学小龙(化名)在教学楼内不小心撞了一下,小亮便心生怨恨,竟然花200元雇社会闲散人员将小龙打成重伤。

  11月23日20时许,松原市某高中刚刚放学,一年级学生小龙正准备去校外吃晚饭,当他刚走到校门口时,突然有一名学生指着他喊道:“就是他!”只见七八个手持镐把和刀具的年轻男子一拥而上将小龙团团围住,将小龙残忍地打倒在地,随后逃离了现场。小龙的
班主任老师得知情况后立即将他送到前郭县医院治疗。经诊断,小龙的面部多处受外伤,臀部被刀划伤两处,背部被棍棒打伤后造成脾出血。

  昨日,记者在前郭县医院住院处见到了受伤学生小龙,小龙的脸上和身体多个部位仍留有明显外伤。

  普外科一位医生告诉记者,虽然经手术小龙腹腔内的淤血已经被取出,但他仍然需要继续留院观察以免发生意外。

  据了解,目前小龙家已经花掉了1.5万多元的医疗费,事发后,虽然小亮的家长曾来医院看望过小龙,但对方并没有说任何关于如何解决问题的话。

  事发当晚,宁江公安二分局建设派出所接到被打学生家长报警后立即到医院进行调查了解。警方将小亮带到派出所询问情况。

  据小亮交代,他和小龙在同一寝室楼住,平时二人曾发生过几次口角,23日,他俩下课后在走廊里相互撞了一下肩膀,他便怀恨在心。当天下午,小亮找到社会闲散人员高某并给了他200元钱后,让他教训一下小龙。当晚,高某找了六七名同伙聚集在小亮的学校门口,在小亮的指引下,高某等人持镐把和刀具将小龙打伤。

  目前小亮已被刑事拘留,其他几名涉案人员正在抓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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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不到14岁 动刀扎死同学

  本报讯(记者 张琦) 11月30日6时许,家住长春市二道区八里堡的小华(化名)父母目送着孩子去上学。可他们万万没想到,几个小时后,竟会接到孩子被刺身亡的消息。

  据小华的父亲说,“小华早上碰到的那个孩子,两人因为头天晚上打仗的事又争执了起来。在争执中,那个孩子拿出水果刀要捅小华,但被周围的人抢了下来。大家都以为没事了,没想到他身上还藏着一把水果刀。”

  记者从接警的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了解到,因为致人死亡的孩子不到14岁,属于未成年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其目前已经被家长领回。

  据吉林旭扬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讲,这种情况只能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受害者家属可与另一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同时,赵律师也表示,孩子是未成年人,学校有义务监护孩子在校的行为,有同学带刀进校园,并且行凶,学校没完全尽到管理义务。 ( 新文化网 记者 任飞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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