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学学生想复课 老师讲条件要收"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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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4:28 光明网 | |||||||||
昨日,家住成都的王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自己13岁的侄子小林(化名)在新津县花源中学上初二,因为调皮逃学10天,可当小林准备重回学校时,班主任却提出要交1000元保证金才准复课的要求。最终小林的家长交纳了200元保证金后,小林昨日才回到了学校。王先生对此感到不解:“小孩应该享受义务教育,学校怎能以收钱作为教育学生的手段?”
家长讲述 孩子流浪归来被拒校门外 在王先生的带领下,记者在新津县花源镇见到了小林的父亲王平。他从包里掏出一张字据说,这是儿子班主任张老师在收到200元保证金后写的一份收条。上面有签着“收款人张志明”亲笔书写的———“今收到小林交来200元,贰佰元正”等字样。 王平说,11月7日,小林与同学悄悄跑到郑州,被当地收容所收留,20日被其母亲接回家中。第二天上午,王平和妻子就陪同小孩去学校报到。“我们给班主任张志明赔礼道歉,但他坚持要小孩回家好好反省,不准他回校复课。” 老师讲条件交保证金就复课 “11月23日,我们又去学校,张老师开出了条件,要么交1000元保证金,要么让孩子转学。”转学不现实,但对于在废品收购站工作,每月收入不足800元的王家,这笔保证金可不是一笔小数字。“随后,我们又多次与张老师及李副校长交涉,最终,张老师同意只交200元,等小孩表现好了,就如数归还。”在交了200元保证金后,昨日,在家中等待了10天的小林终于回到了学校。 老师解释 收保证金是为了给孩子施压 下午3时许,记者与王平一道找到了小林的班主任张志明。当王平提出想收回保证金时,遭到了张老师的反对。他反复强调:“这笔钱等小林表现好后就会如数归还,收钱是一种教育的手段,主要是为了给学生施加压力,使他体会到父母赚钱的艰辛,从而改掉身上的坏毛病。”张老师说,小林平时在学校难管教,但这次父母交了这笔钱后,从到校第一天的表现来看,确实好了很多。 但王平称,“交钱一事,根本没有与小孩提过,因为怕影响了孩子的情绪。” 校长表态 退还保证金处理张老师 就此事,该校刘校长称,“从头到尾一点不知晓,如果知道,绝不可能发生。”刘校长告诉记者,“张老师是刚调来的,也是第一年当班主任,对于管理学生还没有经验。”他表示,收取这笔钱是绝对不应该的,将立即如数退还收取的200元现金,同时对张老师进行严肃处理和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