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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打瞌睡每次罚千元 南海一工厂厂规引发各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6:39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日前,南海区盐步镇的蔡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在南海盐步某机械有限公司上班,几天前感冒发烧,坐着打瞌睡了5-6分钟,不料被经理发现。次日,公司贴出了对蔡先生处以1000元的处罚通告。蔡先生说,自己每月工资仅1400元左右,仅因打盹几分钟就罚掉大半月工资,处罚太重了。

  据说,该公司之所以处以重罚,是因为今年9月份的一份“厂规”———《关于加重
处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通知》,其第1条为“严禁上班时间在生产现场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睡觉,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蔡先生的遭遇,引发了各方面的争议。

  ●蔡先生(某机械有限公司品管部检验员,当事人)

  我感到不平,但我不知道公司这样做究竟对不对。11月18号上午10点多,因为感冒发烧,我坐在凳上打了五六分钟的盹,被公司经理发现了。

  19日下午,处罚通告贴出来了,我被罚款1000元,我从2002年10月来一直在该厂工作,3年来认真负责,经常加班加点,每月工资才1400元左右,而且还要养家糊口。

  ●王志峰(佛山古今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蔡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我认为因处罚所依据的公司的规章制度其本身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是一种无效的规章制度,因而公司对蔡先生所作出的处罚决定也是无效的。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按照法律分析的一般原则,可以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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