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甘肃交通罚款不准定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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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6:41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从明年1月1日起,甘肃将正式实施《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有了标准可依,处罚违章的随意性将被杜绝。 记者11月30日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这一《规定》指出:禁止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同时,这个《条例》还对违规超车、乱停车或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逆行、酒后驾车等行为制订了处罚标准。宋
编辑:齐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