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吉林:五个刑警中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一级责任区刑警队荣誉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7:04 公安部网站

  近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了解到,在公安部组织的全国一级责任区刑警队评定工作中,全省有五个责任区刑警队获得殊荣。

  为加强公安机关责任区刑警队规范化管理和全面建设,提高责任区刑警队的战斗力,将责任区刑警队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执法严,特别能战斗”的基层战斗实体,公安部从2001年起开始了责任区刑警队等级评定工作。责任区刑警队等级评定内容包
括队伍建设、侦查破案、执法办案、基础业务、保障条件五项,由高到低共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不合格责任区刑警队四个等级,每两年评定一次。

  此次吉林省被公安部命名的五个一级责任区刑警队分别是: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第一责任区中队、长春市公安局锦城分局第二责任区中队、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第三责任区中队、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第六责任区中队、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第四责任区中队。(东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