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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政策”公开企业破产清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7:20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刘恒斌通讯员陈笑尘)日前,佛山中级法院实行三项“透明政策”,确保破产清算程序公开、公平。

  据介绍,佛山中院对非国有公司等法人破产案件,采用了案件受理后由法院先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业清算公司中选定参与破产清算的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确定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为了保障财产变现的公开、分配的公平,佛山中院实行
清算工作“五公开”,即中介机构选任公开、破产企业资料公开。另外,企业职工安置、破产企业财产变现、清算费用等细节也公开。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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