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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严管液态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1:49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海关总署和工商总局昨日联合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液态奶监督检查。其中,生产过程是否使用“复原乳”将成监管工作一大重点。

  通知要求,各地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成立由地方质监、发改(经委或经贸委)、
工商、农业等部门参加的液态奶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液态奶市场占有份额居全国前列的12家企业位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加工场所进行驻厂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还要对实施驻厂监管以外的液态奶生产企业和所有液态奶产品的市场销售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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