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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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2:10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2月中旬在南昌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议关于江西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关于江西省2005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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