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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一艾滋病献血者导致21人染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5:00 浙江日报

  记者周立权

  据新华社长春12月2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德惠市的宋某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在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间,先后15次到血库献血竟都未被发现携带艾滋病病毒。吉林省长春市卫生局在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实,先后有25人接受宋某血液,而通过血液和性传播,宋某至少造成21人染上艾滋病病毒。

  事件发生后,吉林省和长春市领导迅即指示,要求德惠市和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防控、事件查处和其他善后工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省卫生厅的指导和长春市卫生部门的介入下,德惠市全面排查用过宋某血液和与其发生性关系者。经反复调查核实,在德惠市医院所提供的25名接受宋某血液人员名单中,其中6人在开展调查之前已死亡,确定宋某通过血液传播共造成18人染病,其中3人(包括王某,她在调查期间去世)在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后死亡,15人仍在治疗。因宋某生活不检点,其2名性伴及其中1名性伴的配偶已被查实染上了艾滋病病毒。

  长春市卫生局2日通报了对造成此次事件的德惠市卫生局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局长受到撤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处分,并撤销其德惠市市委候补委员职务;原德惠市中心血库主任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并被刑事拘留;该血库副主任等10人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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