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年6月实现跨行支付 具体收费标准尚未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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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5:11 东北新闻网 | |||||||||
明年6月起将在我省实行的小额支付系统可以解决跨行转账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已公布向使用系统的商业银行收费的标准,但商业银行最终要向个人用户收费多少还未确定。 据了解,目前中国银行沈阳分行、交通银行沈阳分行等6家银行都已为个人用户开通了跨行转账服务,而辽宁省工行、建行、农行等7家均未推出该业务。央行牵头的个人小额支付系统已于11月28日在天津、福建等地试运行,辽宁并非此前本报所报道的试点省份,并
为维护系统的运营成本,央行将向小额支付系统的参与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收费试行标准,央行对银行的收费按照支付业务类型划分为6种主要业务,6种业务又分为同城和异地业务。 6种业务中同城最低为0.06元,同城最高0.6元,异地最高为0.9元。以一个客户在上午8点半到下午3点间在银行办理一笔跨行汇款业务为例,央行将按照每笔0.5元的费用收取商业银行一方的费用。至于银行最终向个人客户收多少费,还未最终确定。 本报记者刘浏 ( 辽沈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