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居民低保家庭取暖费未拿到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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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5:5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文锦)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冬季取暖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冬季取暖费用(每户每月50元,补助期限4个月)按时发放到低保户手中,未收到的可拨打029-87293631向省民政厅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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