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持枪袭警案宣判 五被告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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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5:59 东北新闻网 | |||||||||
我们都看过警匪枪战片,不过你可能还没看见过专门拦截警车向警察开枪的。去年的八月十三号,沈阳市于洪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持枪暴力袭警案。昨天,沈阳市于洪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五名歹徒终于为自己的胆大妄为付出了代价。 去年八月十三号晚上十八点多,韩永猛、曹洪伟、赵益戈等五名歹徒伙同十多人,乘坐三辆出租车,携带非法持有的猎枪、小口径枪、砍刀、铁棒等作案工具,窜到于洪区黄
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二OO三年三月二十四号和二OO四年四月十三号,韩永猛还伙同他人持刀和左轮手枪,把另外两人打成重伤。 于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 宋颖 被告人韩永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赵益戈等四人也分别被判处四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 沈视早报 陈有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