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环保总局局长引咎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7:2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环保总局对松花江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松花江水环境污染事件发出通报。通报指出,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提出辞职,国务院2日免去了他的局长职务,并任命原国家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周生贤为环保总局局长。

  通报指出,今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类污染物进

  入松花江水体,引发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这一事件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活和

  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通报指出,这起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为此,解振华同志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辞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职务,这一请求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通报强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毫不放松地继续抓好松花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和事故处理工作。同时,要抓紧查明爆炸事故和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这次爆炸事故和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中认真汲取教训,坚决遏制目前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

  解振华简历

  解振华,男,1949年11月出生,汉族,天津市人,法学硕士,工程师。

  197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1980-1982年在国家建委机关党委工作;1982年5月-1990年5月,历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人事处处长兼放射处处长、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1990年5月-1993年6月,先后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1993年6月-1998年3月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务院环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1997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98年3月起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