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必须完成献血年度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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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7:56 潇湘晨报 | |||||||||
各级人民政府、高等院校、居民委员会等单位也许将需要完成一定量的无偿献血年度目标。目前的草案提出,有关人民政府和单位未完成无偿献血年度目标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在听证会上,很多人认为,如果这一规定得到实施,将有助于解决目前湖南的“缺血”问题。
但也有听证代表对“草案规定处罚未完成年度目标者”的条款提出了异议,认为这样可能导致“无偿献血实施自愿原则”成为一句空话。 本组稿件撰文本报记者储文静刘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