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院出台规定接受五个方面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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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8:14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杨云霞)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接受外部监督的若干规定》,意在从制度上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和队伍的勤政廉洁。 该《规定》要求全区各级法院,依法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的权力监督,接受人民政协及其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接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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