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宿迁制定政府分散采购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8:50 扬子晚报

  近日,宿迁市出台了与政府集中采购相对应的“政府分散采购”标准,从制度上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该市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之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项目属分散采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同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形式。货物类和服务类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或同批预算5万元,工程类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含)。此外,该
市还明确了分散采购的程序,从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批、采购方式审批、采购信息公布、采购合同备案等方面加强监管,并建立群众举报制度,从严打击违规违法者。(陈莹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