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拖鞋的刘玲不敢回家 提起男友吓得发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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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9:47 东北新闻网 | |||||||||||
穿着拖鞋的刘玲不敢回家 ■本报记者蔡敏强摄
■跟他好10多年前他挺精神的 ■出变故犯病时砸东西还绑人 ■遭毒打半夜穿拖鞋逃出家门 ■下决心用法律途径跟他分手 晨报讯(记者汤洋)说到回家,她“打死都不肯”,提起男友,她更是吓得浑身发抖。 “我不敢和他在一起了,可现在他在我家,咋办?”昨日凌晨,被同居10余年的男友打出家门后,刘玲(化名)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和男友“分手”,“夺”回属于自己的家。 惊恐“他拿菜刀朝我砍过来” 昨日中午,记者见到51岁的刘玲时,她头发凌乱,一脸疲惫,裤脚上满是污泥,脚上穿着一双拖鞋。 “他当时瞅着挺精神的,还挺爱干净的,啥活儿都会干!”刘玲说,10多年前,离婚不久又带着儿子的她认识了于明(化名),并与其住在了一起。 然而,刘玲的生活在1997年有了变化。“他做生意被人骗了,精神就不好了。不犯病时骂人,犯病时候砸东西还打人,曾把我绑上逼我从楼上跳下去!我肋条骨半年折两回!” ( 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