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修改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0:11 东方今报

  今报讯 我省将专门设立专利奖,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人予以奖励。昨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的修改内容。

  《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奖,奖励一些专利人。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
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