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修改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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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0:11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 我省将专门设立专利奖,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人予以奖励。昨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的修改内容。 《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奖,奖励一些专利人。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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