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灾后重建将强制执行国家防震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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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0:2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12月3日电 (记者吴华国) 对地震灾害几乎不设防的九江市,总结此次地震教训,在灾后重建中将强制执行国家防震标准。 11月26日发生在江西九江境内的5.7级地震,导致境内12人死亡,70多人受伤,6018户约1.8万间房屋结构性毁损,25万多人被迫迁出住宅居住。随后赶到的地震专家说,此次地质测定的震级并不高,但给当地造成的灾害却不小。
专家们分析形成这一灾害的原因之一,就是农村房屋基本不设防,城镇建筑对国家最低防震标准也执行不够,城乡出现大量无防震处置的建筑设施。据了解,九江市地处“九江-靖安”断裂带上,是江西两个地震活跃区之一,近年来已多次发生有感地震,其中1995年4月15日瑞昌市发生4.9级地震;2004年1月26日同样在瑞昌市发生4.1级地震;2005年3月28日,九江市修水县也发生3.2级地震。 江西省副省长、九江市委书记赵智勇说,总结这次地震灾害的教训,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即将展开的灾后重建一定要强制执行国家防震标准。瑞昌市日前确定的7个灾民重建安置点,均是按这一标准进行统一部署、科学规划的。这批示范安置点占地总面积达800余亩,分城区和城郊农村两大块,安置点房屋抗震标准为可抵御地震烈度7度。另外,九江市今后其它新的建筑也将照此执行。 相关专题:江西九江发生地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