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辽宁阜新市委书记诉中青报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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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0:31 东方早报 | |||||||||
早报北京专稿 殷玉生责任编辑 魏华兵 曾担任过辽宁省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的王亚忱和他的儿子王晓军已经被辽宁警方刑事拘留,但王亚忱状告《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一案仍于昨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记者从《中国青年报》了解到,王亚忱的代理人东卫律师事物所律师张国到庭,《中国青年报》一名副总编到庭。 当天的庭审时间不长。张国律师陈诉了起诉理由后,《中国青年报》方作了简短的答辩。随后主审法官宣布,根据法庭调查,3名原告中,王亚忱和王晓军已经被辽宁警方以“嫌虚假出资罪”刑事拘留,而且与本案有关联,因此法庭对本案有两点意见:1、由于涉及刑事案件,所以本案的审判应参考辽宁警方对王亚忱等人的刑事指控的调查进展;2、对本案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法庭需要重新考虑。 对法庭的意见,《中国青年报》方没有异议,而张国律师则表示反对。张国律师昨日向记者表示,王亚忱和王晓军被辽宁警方以“嫌虚假出资罪”刑事拘留与本案无关,无论他们“嫌虚假出资罪”的罪名是否成立,都不影响《中国青年报》对他们名誉侵权的事实;而本案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的问题,在法院受理的时候已经解决了,“任何人都有民事权利,无论他是否曾经做过市委书记。” 由于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冰点栏目刊发了该报记者采写的特稿《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王亚忱其儿女王晓军、王晓云起诉《中国青年报》及该报记者名誉侵权,该案于8月4日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共220万元。 原告之一、王亚忱的儿子王晓军于9月下旬被辽宁警方刑事拘留。11月6日,王亚忱本人也被拘留。据记者了解,他们“嫌虚假出资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