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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委明文确定“减负”将纳入学校考评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0:43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张贤贞)由于近来多次接到市民来电,反映一些学校在课余和双休日组织学生进行大规模的补课,并收取补课费。市教委昨天发出紧急通知,重申各中小学校不得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大规模(集体办班)补课,并明确将把学校落实“减负”的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工作考评体系。“对学生在学习中的问题,老师要热情指导和解答,对确需帮助的个别困难学生要加强针对性的义务教育辅导,但不得用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补课。”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市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不得从事社会上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文化教学班、家教等有偿教学活动,违规者将被严肃处理。此外,学校应当保证学校教育资源为学生学习活动服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不得将教学活动设施、场地移作他用,严禁各中小学将教室、场地等教育资源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他人,进行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减负”的有关法规政策,各中小学校长是“减负”第一责任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违法违规的学校及责任人追究责任,并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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