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不是“人民币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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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1:00 长沙晚报 | |||||||||
一位因心肺方面疾病入院的患者翁某去世两天后还要“检测胸水”;对这位患者严重过敏的药物却出现在他的出院账单上;这位患者治疗67天,竟花去139万多元的住院费,如果再加上交给ICU的医嘱价值400万元的自备药,全部费用高达550万元,可谓天价!这样的事情,真真实实地发生在国内某大医院。 如此天价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这所医院却说,他们不但没有多收钱,反而还少收
一个病人住院花了那么多钱,病人和病人家属有理由和有权利知道这钱是怎么花的。可自患者翁某去世后,翁某家属一直没有复印到完整的病历。翁家认为正是因为他们既不懂医也不知情,才使得各种问题不断出现。而为保障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卫生部早就规定,医院必须每天给病人结算清单,病人出院时,应该提供完整的病历让病人或家属复印。仅在这一点上,这所医院就严重违规了。 更为严重的是,这位患者是离休教师,属于城市医保范围群体,对于医保人员住院的阶段性治疗,费用都有上限的规定,但这所医院却违背了这项规定。为什么敢于违背?因为在现有的体制下,这所医院已完全变成了处在垄断地位上的既得利益集团,在利益的诱惑下,它追求的只是最大化的利润,什么救死扶伤,早就丢在了一边,人民医院变成“人民币医院”! 从某大医院收取患者139万多元天价住院费的事件中,人们不得不提出一个严峻的问题,即如何确立公立医院的改革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在前不久召开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讨会上明确指出:健康权是基本人权,各级政府应把维护公民的健康权作为医疗体制改革的目标。 有消息说,对这起巨额医药费事件,卫生部已展开调查。相信在问题查实之后,有关人员会受到严肃的处理。但人们希望这次调查不仅仅是针对这一起医疗纠纷,而应通过这一事件,对医疗改革作出更深层次的思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