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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福娃"小学边热卖>续 兜售盗版"福娃"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1:01 温州新闻网

  

<盗版"福娃"小学边热卖续兜售盗版"福娃"受处罚 height="450" src="http://image2.sina.com.cn/dy/c/2005-12-03/e476030538f4b75a5d3fa9657017e48d.jpg" border="1">

  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区街心花园玩具批发店查获了大量福娃系列小玩具。陈翔 摄

  昨天,“党报热线”刊出《盗版“福娃”小学边热卖》一文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
关注。当天,鹿城区工商局江滨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对飞霞北路文具批发市场和人民路街心公园两地的文具店和玩具店进行检查,在人民路街心公园的3家玩具店内,查到数千张“福娃”贴纸、8百余个“福娃”钥匙扣以及少量“福娃”圆珠笔。目前,所有盗版“福娃”产品已被工商部门没收。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随同江滨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来到飞霞北路文具批发市场检查,在这里并没有发现盗版“福娃”的踪影。接着,一行人前往人民路街心公园进行检查,经过仔细排查,在3家玩具店里分别发现了“福娃”贴纸、”福娃”钥匙扣和“福娃”圆珠笔,查出的非法“福娃”产品装了满满两大箱。几个店主均表示,这些盗版“福娃”是义乌的批发商送来的。他们原来也不知道卖盗版“福娃”是侵权行为,后来在报纸上看到了才知道,正准备把这些产品退回给批发商,不料就被查获了。

  据江滨工商所洪所长介绍,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同意,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就是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所有权,这几个商家所销售的“福娃”产品,都是没有经过授权的劣质产品,已造成侵权事实。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应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洪所长表示,将在调查清楚这些“福娃”产品的来源以及销售情况后,对这几个商家进行处理。(见习记者 卓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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