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 重庆库区“第一贪”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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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6:1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12月3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做出一审判决,三峡重庆库区最大移民款贪污案主犯巫山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原科长杜江伙同他人侵吞征地补偿款共计46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1998年12月至2004年5月,杜江利用担任巫山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并
法院审理认为,杜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和挪用公款,其行为分别构成了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贪污、挪用的部分公款为移民资金,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据此,法院判决杜江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最终决定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对伙同杜江共同贪污犯罪的6名农民,法院也依法作出了判决。 | |||||||||